关于寒假办理报考医师资格考试开具证明的通知

发布人:      所属部门:      发布时间:2019-01-11      浏览次数:21610

   寒假期间,为了给广大同学报考医师证明提供便利,经协商,定于1月14日(周一)、1月16日(周三)、1月23(周三)、1月30日上午(周三上午、腊月二十五)、2月13日上午(周三上午、正月初九),2月20日上午(周三、正月十七)来校集中办理查询录简大表和开具学籍证明。寒假期间开具证明,请提前联系班主任或者学校办公室咨询,以免耽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