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建处工作职责

发布人:      所属部门:      发布时间:2020-06-23      浏览次数:1834


       党建处(组织人事处)主要负责学校党建和人事管理等工作,认真做好学校基层党组织建设、党员教育管理、党员发展和干部人事管理、工资福利管理、人事档案管理等工作,为完成学校的根本任务和中心工作提供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持。其具体职责:

一、党建工作

1、宣传和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上级党委和学校党总支的重大决策、部署。

2、认真贯彻上级关于党建工作精神,全面落实加强基层党建各项任务,不断提高党建水平。

3、负责制定学校党总支中心学习组的学习计划并组织实施,制定党总支年度工作计划。

4、组织全体党员加强思想政治理论学习,提高政治觉悟和思想素质,抓好学校意识形态教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指导各支部开展党员思想教育工作。

5、坚持和完善组织生活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及其它各项规章制度,探索新时期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新方法和新途径。

6、负责学校党员管理工作。对全体党员实施日常、年终考核和民主评议工作。

7. 负责党员发展工作。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做好党员发展对象的推荐、培养、考察及转正等工作。

8、负责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党费收缴、管理等工作。

9、负责党建方面相关会议的筹备和组织工作,做好党建各项工作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管理等工作。

10、完成学校、上级党委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

二、人事管理工作

1、负责学校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落实机构设置管理、人员编制管理、岗位设置及聘任管理工作。

2、负责学校师资队伍建设工作。建立健全师资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制订师资队伍建设规划,负责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审与聘任、教师资格审核认定、学术带头人和骨干教师的选拔和培养、高层次人才的引进、教职工的继续教育和业务培训等工作。

3、负责学校干部人事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干部人事管理各项规章制度,负责落实校属单位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干部考核任免等工作。

4、负责教职工的工资福利工作。建立健全工资福利管理各项规章制度,负责教职工工资调整审批、绩效工资发放、工资津贴管理、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生活补贴、福利保障和社会保险缴纳等工作。

5、负责教职工年度考核、表彰奖励等工作。

6、负责全校教职工的人事档案管理和党员、人事、劳资统计等工作。

7、负责办理教职工退休、退职审批手续,协助办理工伤、伤残鉴定、抚恤等相关手续。

8、负责统筹劳务派遣和临时聘用人员管理工作。

9、完成学校、上级党委和组织人事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