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监控办公室工作职责

发布人:      所属部门:      发布时间:2020-06-24      浏览次数:1541

质量监控办公室是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管理部门,以“立德树人,服务发展,促进就业”为指导思想;以“需求导向,自我保证,多元诊断,重在改进”为工作方针;以保障学校的基本办学方向,基本办学条件和基本管理规范,落实人才培养主体责任,提高利益相关方对人才培养工作的满意度为目标。其具体职责:

1、学习、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和学校关于教学质量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决定。

2、成立校级教学诊断与改进专家委员会领导小组,并制定相关实施方案。

3、根据学校和校级诊改专家委员会的意见,制定年度和学期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4、维护数据平台内容,完成校级数据采集终端的普及应用,围绕诊断点数据预警、统计分析和案例分析功能,为学校质量管理提供数据依据。

5、对于教育教学过程中的产生的问题,应积极协商,协同调查,并制定相应自主诊改措施。

6、诊改制度落实过程中应及时跟进,了解诊改状态,根据实际情况不断改进工作方法。

7、督促相关问题部门按时提交问题分析报告与诊改报告。

8、撰写年度教学质量总结评估与质量分析年报。

9、协商与校利益相关方,对诊改过程中的各项数据进行记录,反馈问题并制定措施。

10、工作人员须维护学校利益并严格遵守学校规定。

11、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