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阜中医药学校3+4对口贯通分段培养招生情况

发布人:      所属部门:      发布时间:2015-06-16      浏览次数:5953

曲阜中医药学校3+4对口贯通分段培养招生情况

 

    近日,山东省教育厅正式下达《关于下达2015年职业院校与本科高校对口贯通分段培养试点任务的通知》(鲁教高字〔2015〕7号),我校中药专业“3+4”对口贯通分段培养正式获批。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3+4对口贯通基本情况

    我校和济宁医学院联合开展“3+4”对口贯通分段培养,打通了从中职到本科的贯通培养路径。其中,前三年在我校中药专业中专阶段学习,经转段考核合格,后四年在济宁医学院中药学专业进行本科阶段学习。2015年我校“3+4”贯通培养招生计划为45人。

二、“3+4”贯通培养试点情况

  1.“3+4”贯通培养试点生源范围为学校所在设区市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应届初中毕业生,符合以下三个条件的考生可以报名:

  (1)学籍注册地在试点学校所在设区市济宁市

  (2)按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分数进行录取的市,考生录取成绩须达到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总分的70%以上济宁市为427分以上;按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级进行录取的市,语文、数学、外语科目达到B级及以上,其他科目达到C级及以上。

  (3)非学业考试的考核科目成绩在合格以上。

  2.报名、录取

  (1)“3+4”中等职业教育阶段录取工作,由各设区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通过市高中阶段考试招生统一录取工作平台组织实施,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录取工作要与普通高中录取同时或在普通高中录取之前进行,已经下发高中阶段招生考试方案的设区市教育局,要以正式文件形式下发补充通知,将“3+4”贯通培养试点工作通知到每一所初中学校。

  具体实施方案及补充通知要报省教育厅学生处、职教处、教师处和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备案。

  (2)录取程序按《山东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印发部分高职高专院校与普通本科高校开展“3+2”分段培养职业教育招生录取办法 中等职业学校与普通本科学校“3+4”分段培养职业教育招生试点工作的管理办法的通知》(鲁招委〔2013〕17号)执行。录取结束后,相关中职学校、高等学校应认真做好入学审核,妥善安排好学生食宿、学习等。

  3、学生转段考核工作按照《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职业院校与本科高校对口贯通分段培养转段考核测试工作的意见》(鲁教学字〔2013〕24号)执行。